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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派遣工和合同工同工同酬,那他们的区别到底在哪里?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劳动力给付的事实发生于派遣劳工与要派企业(实际用工单位)之间,要派企业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服务费,劳务派遣机构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制员工是和银行直接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就是大家平时所说的正式工,大家比较有疑问的“定向招聘”也属于正式工,因为定向招聘的公告里明确说了是“录用后直接与银行签订劳动合同”劳务派遣制员工是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然后由劳务公司派到银行提供的岗位工作的员工,虽然不属于银行合同制员工范围,但是属于从业人员统计范围。
虽然《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但在我国仍有很多企业对劳务派遣工与正式工采用基本工资相同但福利、待遇不同的方式区别对待。

但实际上,目前除了大型的民营企业和上市公司之外,树立了自己的品牌意识和精神,其他的即使普通正式员工,也没有太多对单位的忠诚感。不过话又说回来,我们劳务派遣用工,说起同工同酬也只是形式上说说而已,真正能做到的没有几个。目前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使用最广泛的用工就属于辅助性岗位,辅助性岗位本身不同于临时性和替代性。临时性和替代性,有本单位具体的工资岗位待遇做参照,如果查同工同酬的话避免不了。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可见,由哪一方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的。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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